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卫生执法人员于4月中旬开始对全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传染病防控、卫生室(保健室)的设置及管理、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与公共场所卫生等内容,特别是学校卫生室(保健室)、教室、宿舍和生活饮用水等关键环节,并现场采集直饮水机水样送检。截至日前,已检查9所学校。
通过检查发现,上述学校均能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但制度落实还有待加强;与去年相比,学校普遍加强了卫生室(保健室)的管理,增加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其中有6所学校医师或护士执业地点未变更,另有2所学校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大部分学校医疗废物暂存、处置不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方面,学校能够做到定期更换直饮水机滤芯,但存在未索取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现象;教学环境方面,少数学校教室课桌面或黑版面照度不符合标准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将组织复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