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监督局部署2015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5年4月20日,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印发《贵州省2015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省以县为单位,卫生监督机构对各级各类学校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其中普通中小学校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学校100%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市、区、特区)卫生监督机构形成三级联动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学校底数,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指导学校按要求设置卫生室(校医院)或保健室。要求加大学校卫生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等工作机制。

  《方案》强调各地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上填报、更新。省卫生监督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和年终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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