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今年第一季度,山西省卫生监督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紧紧围绕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山西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安排,圆满完成了第一季度整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医疗秩序整治“亮剑行动”及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了整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六项整治内容为重点,监督检查委直管医疗机构45家,对14家医疗机构给予了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1.4万元,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受到处罚但整改不力的6家医疗机进行了约谈。目前,各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到位。下一步,省监督所将对全省各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

  二是开展了医疗秩序整治“亮剑行动”。第一季度,集中力量对所有委直委管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达100%,医疗监督覆盖率达100%,亮剑行动初见成效。

  三是完成传染病、饮用水、消毒产品、放射卫生的重点监督检查任务。结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认真落实设计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的要求。完成9家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任务,对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32个消毒产品进行了安全性评价。对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3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主要措施有:1.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要求,增强“对监督者的再监督”意识,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3.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禁卫生监督员利用执法向相对人吃拿卡要,收受不正当财物,防止职务腐败的滋生。4.开展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组织全所干部职工收看《警钟长鸣》教育警示片,并撰写了观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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