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部署2015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5〕58号)要求,为确保广大患者就医安全,3月31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2015年江西省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省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对象为全省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结核病防治专科医院和开展血液净化、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以及30%基层医疗机构,以感染性疾病科(含结核病科)/分诊点、血液净化诊疗、口腔诊疗、注射室等为重点。针对消毒隔离关键环节,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医疗机构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二是医务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情况;三是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情况;四是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是对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基层医疗机构安全注射情况;七是抽检所有血液透析诊疗单位处理水的细菌总数、部分口腔诊疗牙科车针灭菌效果情况。

  《方案》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对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内容进行自查,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形成自查报告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部署落实,做到专项工作全覆盖,责任明确无死角,联动执法成合力,查办案件有力度,稽查通报重实效。《方案》还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辖区内重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合理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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