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贵州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案件查办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贵州省卫生监督局于4月13日印发了《贵州省查办卫生违法案件考核暂行规定》,为考核评估卫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规范。
《规定》在上年《贵州省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和实践的基础上,修订了考核内容,增加和完善了组织管理、案件质量、宣传工作和信息管理等内容,体现了全省卫生监督系统抓管理、强机构、重素质、树形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建设方向和宗旨。
《规定》根据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特点区别制定了考核指标,考虑了各地人口基数、卫生监督员数量比例等影响因素,进一步强调了案件查办工作的质量,对推动贵州省卫生监督整体工作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