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政执法“三联单”制度显成效

2020-11-18 14:5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青岛市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行政管理以及监督执法工作的配合及有效衔接,不断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自2011年起推出了医政执法“三联单”制度。

  按照该制度,青岛市医疗机构在新注册或变更执业信息后,由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将变更的信息上传至“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及“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和“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相关信息通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30个工作日内对新增或变更执业信息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以“三联单”的形式通报青岛市卫计委相关处室。

  “三联单”制度的实施,使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能够在医疗机构新注册或变更注册后,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如空挂科室、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三联单”制度的实施,也使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新注册或变更注册后医疗机构的情况,促进了青岛市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监督等部门间的沟通,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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