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卫生、教育联合开展学校春季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督...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多发季节,为了更好地加强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传播和扩散,有效排除校园内各种卫生安全隐患,保护学生及教师的身体健康,辽宁省朝阳市卫生、教育两部门联合,全面开展学校春季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辽宁省朝阳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教育局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检查方案。朝阳市卫生监督局组织业务骨干成立检查组,与教育局联合于2015年3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春季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要求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有效落实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晨检、午检、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疑似传染病及病因排查制度,做好传染病防控卫生知识宣传及相关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等工作。尤其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托)查验预防接种、补种等管理工作,加强对发热、咳嗽、腹痛、腹泻、皮疹等症状学生的健康检查,做好登记和跟踪排查,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及时上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同时,检查组还对学校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宿舍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卫生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截至目前,已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19家。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学校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调查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等,并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定时开窗通风有记录,通过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开展麻疹等春季易发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传。但检查中也发现如下问题:有部分学校因病缺课登记记录不全、学校校园绿化园或宿舍内等地存有垃圾、学校宿舍通风不足,有异味等;个别学校生活饮用水自备水井井盖破损,关闭不严、学校教室灯管未与黑板垂直放置不符合学校卫生工作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2015年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已全面启动,朝阳市卫生监督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饮水安全、校园生活环境和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和完善各项校园卫生管理制度,为保障在校师生的健康筑牢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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