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力度,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维护当事人和卫生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解决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取证难”等问题,辽宁省辽阳市卫生监督局为监督员配备了现场执法记录仪。
根据执法记录仪具有录音摄像的功能和便于携带的特点,卫生监督员在开展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执法行为时,可以将执法记录仪佩戴在肩章上用以采集办案现场的相关证据情况。为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辽阳市卫生监督局制定了《辽阳市卫生监督局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试行)》,建立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登记制度,并统一规范管理声像资料。
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卫生监督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是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规范化的又一新举措。同时约束卫生监督员日常工作中的个人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行为更阳光、透明和公正,有效提高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