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启动2015年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防止介水疾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云南省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联合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4月7日启动2015年全市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及水质监测工作。

  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历来高度重视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工作。2014年市局共监督检查游泳场所341家次,合格313家次,合格率较上年提高1.19%;游泳池水监测475件,合格445件,合格率较上年提高2.61%,连续两年水质检测合格率都保持在90%以上。从2015年4月起,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将连续七个月对昆明主城区所有正常营业的游泳场所组织开展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游泳池水的统检工作,全面检查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并采集人工游泳池水样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浸脚池水余氯、PH值等项指标,进一步促进昆明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

  今年首次游泳场所卫生监测工作历时两天,于2015年4月8日结束。每月一次游泳池水的监测结果都将及时在昆明卫生监督网(www.kmwsjd.com)和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以此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指导消费者知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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