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的基础上,2014年12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监督中心)根据援疆工作的安排,援助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地州、市(县)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的推广试点工作,并确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为国家级试点推广单位。
试点时间于2014年12月底展开,2015年3月31日结束。为使试点推广工作圆满顺利,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无私的设备援助和技术支持下,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制定印发试点推广方案,与试点单位签订试点推广协议,明确试点工作各项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培训、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昌吉州、昌吉市卫生监督所按照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多次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近2个月的努力,州、市两级监督员基本掌握了 卫生监督执法终端和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的应用方法和要领,提出了验收申请。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2015年3月30日监督中心信息二处与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的有关同志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听取试点单位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档案,并从2家试点单位6个卫生监督专业监督各抽取1人进行实践操作考试等方式对州、市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经考核,昌吉州、昌吉市试点工作相关文件档案齐全,昌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抽考人数占全所一线监督员的50%,操作考试平均得分95.5分,平均用时22分钟;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抽考人数占全所一线监督员的67%,操作考试平均得分99.75分,平均用时15分钟。
2015年3月31日,在昌吉市园林宾馆召开了“昌吉州、昌吉市卫生监督所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试点工作验收总结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局长阿不都热依木?玉素甫、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信息二处处长王晖、昌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裴晓玲、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匡谊处长、昌吉州卫生局局长王录、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及昌吉州、昌吉市卫生监督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在会议上,王晖处长通报了考核结果并宣布:昌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通过验收,可以正式启用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他说,从2014年12月底确定推广试点工作后,自治区、州、市三级卫生监督机构都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与各试点单位之间通力协作,坚持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发动到位,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到位,对外宣传工作到位,从根本上保证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从验收结果可喜的看到,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带给我们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变革,特别对偏远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来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为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更重要的是重塑了我们卫生监督的形象。他指出,本次试点最大亮点为试点工作的经验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总结出来的措施、培训方式等可以在全疆推广和适用的。
最后,阿不都热依木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单位领导有力、组织周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强有力的推动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应用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的能力,将信息化建设作为 “一把手”工程,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二是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梳理问题,发现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凝炼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发挥模范作用,为下一步向全区推广做准备。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应用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本单位执法水平,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形象,为卫生监督业务系统向全疆的推广培养师资队伍。
昌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顺利通过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考核验收,是国家卫生计生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援建新疆成果的体现,为成功向全区卫生监督机构推广开了个好头。下一步在国家卫生计生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本次试点单位为起点,进一步总结经验,群策群力,在全区内全面推广应用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