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六项卫生计生监督“蓝盾”行动全面展开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过去的一年,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带领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上下联动、主动作为,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卫生计生监督“蓝盾”系列六个专项行动,在放心就医、餐具安全、饮水卫生、场所卫生、妇幼健康、医疗废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使辽宁省的医疗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得到了有效净化,卫生计生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连续二年来“蓝盾”行动成效,持续打造卫生计生监督“蓝盾”品牌,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根据2015年国家和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重点,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下,继续组织全省各级监督机构开展六个“蓝盾”专项行动。
这六个行动分别是:《“蓝盾一号行动 口腔诊疗 蓝盾护航”?2015年辽宁省口腔诊疗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蓝盾二号行动 民营医疗 蓝盾伴行”?2015年辽宁省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蓝盾三号行动 高校卫生 蓝盾护航”?2015年辽宁省高等院校卫生监督专项整治行动》、《“蓝盾四号行动 放射诊疗 蓝盾护航”?2015年辽宁省放射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蓝盾五号行动 生殖健康 蓝盾护航”?2015年辽宁省计划生育监督专项整治行动》、《“蓝盾六号行动 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2015年辽宁省公共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蓝盾一号行动”: 对开展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所有开展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及消毒产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蓝盾二号行动”:进一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准入核查工作,对不按期校验的医疗机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一步加强对超范围开展诊疗科目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的监管,对美容医疗机构超出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及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出租科室的医疗机构和承租方分别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对执业人员的监管,全面开展对医生、护士以及药剂、检验、放射等人员执业资格检查,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进行严厉查处;加强与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蓝盾三号行动”:对辖区内所有高等院校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及量化评分,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学校生活环境卫生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借助报刊、电视、网络、校园宣传板报、标语等形式,在校园、社会宣贯辽宁省高等院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情况。
    “蓝盾四号行动”: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按照标准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检测情况监督检查;对放射诊疗设备状态检测情况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放射防护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实现放射诊疗机构监督覆盖率100%;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配备100%;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及设备检测率100%;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和防护知识培训率100%。
    “蓝盾五号行动”:对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 “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乡镇地区“黑诊所”和各级各类医疗、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违法行为;对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执业资质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进行查处;全面清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行为的“黑诊所”、“代孕机构”。
    “蓝盾六号行动”:全面检查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超市)、饭馆(餐厅)、体育场馆、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候车(机、船)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情况,重点针对小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饭馆等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面启动了六个专项行动。各地将在习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指引下,凝心聚力、统筹谋划、齐心协力、同步推进,为实现“健康中国”、“平安辽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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