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就医环境,使其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春节前夕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都能够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有序,措施得力,积极落实,形成了全省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良好态势,进一步规范了医疗环境,有效打击了医疗违法行为,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是检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尚待加强。体现在资质管理不够,个别医疗机构超核准执业范围开展二、三类医疗技术,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夜诊使用实习学生)从事诊疗活动的现象,还有使用不具备资质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的行为;医疗废物管理还存在隐患,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等现象还存在;消毒管理尚存不足,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器械标注消毒的灭菌日期有过期现象等。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包括急诊、夜诊、预检分诊、传染病应急预案、消毒隔离、首诊登记等制度,还存在不健全现象。三是医护人员执业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住院病历书写不规范,存在随意涂改、添改、伪造的现象,首诊病历、传染病登记薄填写不及时,不全面现象还时有发生。

  在此次专项工作中,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74人次、车辆32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461家(省本级10家、市(州)级74家、县(市、区)377家)。全省立案32件,行政处罚32家,责令限期改正49家,罚款金额1.25万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1份,宣传报道22篇(次)(其中电视宣传报道13次、广播电台1次、报纸2篇、网络3篇)。

  针对此次专项工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了总结通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并做好下一步工作。一是要紧抓重点、解决难点,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医疗机构容易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消毒隔离制度不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的要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不留隐患,坚决打击。二是要巩固成果、加强宣传。借助电视、电台、报纸、网站、杂志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医疗执法成果,弘扬卫生监督执法成效,探讨齐抓共管机制,扩大社会监管范围,构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与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大环境。同时做好举报电话的公示、公布,营造全社会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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