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制定深化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开展整治非法行医问题...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学习讨论活动开展整治非法行医问题实施方案》(晋卫监督发〔2015〕5号)文件的要求,山西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大案要案的督办、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3月16日,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制定整治实施细则,及时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

  山西省卫生监督所成立了所领导班子担任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由相关科室组成的执法监督、稽查督促和信息宣传工作组,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所要在3月底前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对整治内容的监督检查,对无证行医行为、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保健信息的行为要坚决取缔和查处。4至5月为整改提高阶段,各地要持续推进整治工作,要确保整治成效,防止死灰复燃。

  各级卫生监督所要采取本级和层级检查、暗访突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促。省卫生监督所对各市整治行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各市监督所要负责对辖区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重点为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推进、案件查处、问责追责、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实施细则还对各地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收集上报及宣传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任务进展、督查督办、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工作信息,填写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各地还要加强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对执法检查和重要工作进展进行追踪报道,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扩大影响、形成声势。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张睿孚所长、张克书记及三位副所长亲临监督工作一线,分别带领监督执法组对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大医院和山西省儿童医院等委直管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医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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