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安全检查 预防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寒假过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陆续开学,为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预防春季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于3月11日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召开工作会议部署2015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春节学校卫生安全检查,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爱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学校(包括中、小学、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等各级各类院校)、托幼机构、学生军训基地以及向学校供餐的供餐企业,重点对餐饮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产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公共场所卫生、医疗监督与放射诊疗等六个方面,工作将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导检查三个阶段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方面将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军训基地的食堂、餐饮单位、供餐企业,检查方式将结合查阅档案资料、检查操作现场及生产加工过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活饮用水方面重点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消毒防护情况及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传染病防控方面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学生军需基地内设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教学环境方面重点检查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包括学校课桌椅配置、黑板照度、教师采光、教室照明等环境卫生质量情况。公共场所卫生方面重点对校内的体育场(馆)、游泳场(馆)、洗浴场所、美发美容场所等在《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内的,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尤其新改扩建校舍、幼儿园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医疗监督与放射诊疗方面重点检查学校内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监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为落实好春季学校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提出了整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文件精神全面传达到被监管单位;二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组织被监管单位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三是,目前天津市有关监管职能尚在调整改革过程中,市和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做细工作、关心监督员思想和生活,确保监督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立即启动开展春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市卫生监督所也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区县开展督导检查,切实保障天津市春季校园的公共卫生和餐饮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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