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4年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检查情况通报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及省卫生厅安排,2014年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全省现有2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全省共有2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分布在昆明、曲靖、红河、文山、大理、保山、德宏、玉溪、普洱、楚雄10个州(市)。其中省级4家,州(市)级15家,县级2家,疾控系统12家,综合医院2家,行业机构7家。

  在2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中仅有9家开展了职业病诊断工作,9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均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没有出现超范围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现象,各诊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有一定提高,仪器设备的投入和管理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9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共诊断职业病人707人,其中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400人,玉溪矿业医院诊断198人,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诊断43人,这三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的人数排在了2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前三位,有1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未接诊职业病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职业病报告不及时。已开展诊断的机构大部分存在职业病报告不及时的问题。(二)职业病报告的部门不全。大部分诊断机构只报告了卫生行政部门,而未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三)部分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告知程序未公示或公示的程序不醒目。(四)部分诊断机构对职业病诊断过程未进行记录。(五)部分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档案不全,新《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颁布后,一些诊断机构的管理制度未及时进行修订。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对所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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