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就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提出新要求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卫生监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信息报送数量偏少、质量偏低、时效偏慢等问题,给上级领导分析问题、做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根据《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青卫办函字〔2015〕2号)精神,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青岛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送信息的有关要求。

  第一,明确数量要求。将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各科室分为业务科室、行政职能科室、许可服务科室三个组别,分别提出了相对应的政务信息报送数量要求。同时,对青岛各区市报送的政务信息数量也提出要求。

  第二,明确时间要求。结合落实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政务信息的考核指标,着眼于提高信息的实效性和编发效率,明确每周报送信息的时间原则上应在当周周四之前,如遇节假日等因素,应相应向前提到节假日前的一天报送。同时,从2015年2月起,《青岛卫生监督信息》的截稿时间调整到每月的23日,23日以后报送的信息,原则上编排到次月的《青岛卫生监督信息》中。

  第三,明确质量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要围绕重点、亮点、热点、难点工作采集和编报,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卫生计生许可权限下放、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方面的举措和进展;二是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如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理顺执法程序、加大案件查处特别是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和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等方面的做法和体会;三是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群众及管理相对人满意度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等。《通知》特别提出,局各科室、各卫生监督机构要注重政务信息的质量,精心提炼内容,深入挖掘主题,着力做好经验举措类、特色亮点类和问题调研类等信息的报送工作,杜绝信息报送过程中忽视质量、滥充数量和应付了事的不良做法,同时做好信息的保密性和合法性审查工作。(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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