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接到济南市卫生计生委案件移送书,移送注册在全省某医院医师王某涉嫌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案件。
2014年12月29-31日,全所派出4名卫生监督员前往王某所注册医院及被羁押的济南看守所调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同时调取其他证据。
经过合议、事先听证告知等法定程序,2015年2月6日,省卫生计生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王某参与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2月12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到济南看守所的王某本人。2月28日,省卫生计生委依法对王某的《医师执业证书》进行了注销。
接到本案,办案人员就案情多次进行集体分析,还专门邀请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和法制处的相关人员专题讨论,稽查处还专门派员参与现场调查,确保案件调查一次到位。该案办理正值201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监督员放弃休息,加班加点,使得在济南市卫生计生委同期移送4个参与买卖人体器官医务人员案首先圆满办结。另外,本案在办理过程中,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帮助联系检察院、看守所,还帮助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充分体现天下卫监是一家的精神。
本案中的王某,已经是主任医师,在三甲医院多年从事泌尿外科工作,有着精湛的医技和不菲的收入,但利欲熏心,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不但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断送了大好的职业生涯,还将面临着刑事处罚,令人扼腕痛惜,值得每一个医务工作者借鉴。(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