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2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应通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对位于通州永乐店镇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员对该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资质、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及培训应急演练资料等进行了查阅;对医疗废物处置车间内医疗废物暂贮、高温焚烧处置情况、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医疗废物专用箱集中清洗消毒情况和中控室监测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总体情况良好。通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表示,此次监督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管职责,掌握了监督要点与方法,为今后开展工作积累了监管经验。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规定,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对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