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2014年医疗广告重点监督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4年,大连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大连市的实际情况,对违法医疗广告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 创新监管思路,制作了《大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提醒表》、《大连市医疗机构诚信发布医疗广告承诺书》,给管理单位提供提醒和告知服务,避免医疗机构因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而发生非故意违法行为。全年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情况比较严重的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告诫谈话。设计并印制了5000份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折页,将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给群众,提高了群众对违法医疗广告的识别力,减少或避免违法医疗广告对群众健康造成损害。 
    专项整治期间,大连市卫生监督所监测到医疗机构在报纸、电视和广播媒体发布违法医疗广告18808条(次),制作电视及广播模板28个,涉及22家单位。对22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给予立案处罚35起,在向社会公示处罚情况的同时,将案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移送。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现场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立案处罚7起(含3起个人),处罚金额0.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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