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接到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转来的关于食品、药品、医疗及器械等方面虚假违法广告的举报信函,对此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高度重视,对举报信函中提及的所有机构和佐证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最终认定20家机构(其中18家地方医疗机构、2家军队医疗机构)涉嫌在报纸、电视及广播媒体上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按照监管权限,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将2家军队医疗机构违法情形通过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转解放军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其余18家地方机构交由属地沈阳和本溪二市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查处,并要求全面检查违法机构的执业行为和经营活动。监督员对18家违法机构分别给予了责令改正、警告及科室停业整顿等处罚,其中2家机构还因其它违法行为另案受到罚款的处罚。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现已将查处结果在“辽宁卫生监督”网站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