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卫生监督所认真落实,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完成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2014年消毒产品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014年5-6月,完成了对医疗机构购入和使用灭菌剂、灭菌器械、皮肤粘膜消毒剂等消毒产品管理情况的监督抽检。重点对医疗机构索证、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在产品有效期内,标签说明书是否合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检查了3个医疗机构的3个灭菌剂检测有效成分含量、pH值,6个医疗机构的6个灭菌器械,3个医疗机构的3个皮肤粘膜消毒剂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与杂质限量(铅、砷、汞)。抽查结果表明,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建立并执行了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均能够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符合规范要求,产品均在有效期内。6个送检产品报告结果合格。
2014年7月,完成了对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情况的监督抽检。重点对本市商场、超市、药店等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索证情况,经营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检查了6个经营单位的6个抗(抑)菌制剂,总体情况较好,其中2个膏霜剂型产品检测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结果合格。
2014年8-9月,完成了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监督抽检。监督检查了2个生产企业的2个灭菌剂检测有效成分含量、pH值,1个生产企业的4个灭菌器械检测灭菌效果,4个生产企业的4个抗(抑)菌制剂,2个生产企业的2个皮肤粘膜消毒剂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与杂质限量(铅、砷、汞)。重点对本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说明书、生产环境、流程布局、产品自检及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较好,8个送检产品报告结果合格。
在开展国家监督抽检过程中,市卫生监督所对17个区县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此次现场监督抽检提升了本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增强了本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推进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消毒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