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圆满完成2014年医疗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23号)的要求,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渝卫监督〔2014〕16号),要求全市卫生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组织下,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开展了辖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2014年,全市共取缔无证行医1582户次,其中:查处西医类无证行医607户次;中医类246户次;医疗美容类31户次;口腔类590户次;其他类108户次。行政处罚895户次,罚款895户次,罚款金额242.9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40282万元,移送食药部门3件,移送公安部门涉嫌无证行医刑事案件64件,已判处非法行医罪9人,移送其他部门4件。

  全市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共计15731户,其中:三级医院25户,二级医院135户,一级医院996户,其他14575户。查处各类案件341件,罚款321户次,罚款金额76.8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349万元,警告39户次。查处的341件案件中,二级医院案件2件,分别为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1件,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案件1件;一级医院56件,分别为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8件,发布违法医疗广告6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33件,其他违法行为9件;其他医疗机构283件,分别为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86件,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1件,发布违法医疗广告10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120件,其他违法行为66件。

  2014年度,全市对25家采供血机构均进行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1家,罚款3000元。全市对24家三级医院、118家二级医院、38家妇幼保健院、859家其他医疗机构,共计1039家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过全市卫生监督部门的共同努力,重庆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度全市涉嫌无证行医移送公安部门刑事案件64件,已判处非法行医罪9人。其中,云阳县移送非法行医案件12件,已判决4人,移送案件数全市最多;沙坪坝区移送非法行医案件8件;巴南区移送非法行医案件7件;綦江区移送非法行医案件2件,已判决2人。垫江县加大对医疗机构及开展无证行医行为的处罚力度,分别对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及其他违法行的医疗机构46家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03900元,没收非法所得374元。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98件,没收违法所得722元,罚款1386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违法案件和无证行医案件数量均在全市名列前茅。2014年6月沙坪坝区接电话举报,查获谢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通过网络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责令谢某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1600元整,罚款人民币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市今年查获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在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各区县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医疗执法监督的重点工作,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与区县公安部门全部建立了衔接配合机制。一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部门间加强衔接配合,发挥联动作用,进一步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层层监管、逐级落实的工作体系。

  为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强大声势,各地通过在各种媒体开辟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重庆日报》于2014年2月18日刊载题为《我市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去年第四季度查处违法案件156 起》的报道,并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重庆政府网、华龙网、网易新闻等转载。各区县(自治县)公开了举报电话,并印发了宣传单,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社会危害性,普及必要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无证行医行为发生变化,打击工作难度增大;二是药店(房)非法行医活动较为普遍;三是有的区县虽然建立了衔接配合机制,但实际情况也就是一纸公文,这在部分边远地区较为突出,增加了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难度;四是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不规范;五是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现象仍然突出;六是输液管理不够规范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将继续加大医疗机构、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部门协调,保持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上下联动,推行协管工作,有效遏制非法行医场所,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更好地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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