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圆满完成2014年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监督管理,强化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日常监管,防范院感发生,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成卫法监〔2014〕12号)及《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关于印发2014年成都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卫监传职〔2014〕1号)的要求,5-10月期间,成都市支队首次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开展监督抽检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消毒供应中心专项监督抽检中,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计划中的要求,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全市凡列入《成都市2011-2013年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合格名单》中的、成都市卫生局评价合格并具有承接外包消毒灭菌服务能力的41家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的环境、物表、手以及灭菌设备等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指标包括空气平均菌落数、工作台表面平均菌落数、生物监测、B-D试验、手表面细菌总数共五项。抽检结果表明,五项指标全部合格的医院有40家,合格率为97.56%。
    消毒供应中心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市区两级监督机构共对全市21个区(市)县的88家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进行了专项检查。这之中既涵盖了市卫生局2011-2013年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质量评价合格名单中所列的64家医院(包括具有承接外包消毒灭菌服务能力和只具有院内消毒灭菌能力的医院),也涵盖未经市卫生局质量考核但实际在实施(院内)消毒供应的24家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其中,综合医院?55家、专科医院18家、妇幼保健院6家、中医医院9家。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确定了7个检查项目30个检查内容,其中的13个检查内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关键指标。检查中若发现有3个或以上的关键指标不合格即判断该消毒供应中心检查不合格。在88家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初次检查时,总合格率为仅为65.90%,通过责令整改,总合格率提升至87.50%。
    针对监督抽检结果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监督员均下达监督意见书。对检测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1家单位进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对在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中有严重违法、违规的10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共罚款2.5万元,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1分。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拓宽了医疗机构传染病卫生监督领域,规范了消毒供应中心管理,督促了各医疗机构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院感防控工作,提高了医疗质量,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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