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完成2014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23号),组织完成了2014年浙江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2014年浙江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18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工作相关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疑似职业病报告。

   经检查,大部分机构均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作,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机构存在过程性资料不够完整,取得资质后工作开展不多等情况,当地卫生监督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监督意见。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