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推出四项措施保障“先照后证”制度顺利实施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期,国务院公布了两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目录(简称“先照后证”),涉及卫生行政许可中营利性医疗机构、餐饮、公共场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这意味着上述企业开办时,可以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再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后续许可手续,既节约了办证照时间缩减了运营成本,也方便了企业筹建。
    无锡市卫生监督所许可受理处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从4个方面保障“先照后证”制度顺利实施。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做好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换、监管对接等工作,指派专人每日从行权网获取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信息,明确监管对象,做好“先照后证”制度实施后的涉及许可单位的后续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QQ群发布消息、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管理相对人对“先照后证”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办理证照。三是修订办事指南。按照“先照后证”制度,及时调整了相关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事须知,并同步更新至网站,方便办事人员使用。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对应及时提出卫生许可申请的单位,一方面向管理相对人发放《行政提示书》,告知许可申请所需资料,一方面及时和现场监督处室衔接,由卫生监督员督促办理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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