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影响着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今年以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所,首次对影剧院、商场超市及饭馆餐厅的空气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同时对这些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全省11个设区市共抽检228家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215家单位合格,其中影剧院45家,合格单位数43家,单位合格率95.6%;2000m2以上商场80家,合格单位数78家;300m2以上饭馆(餐厅)103家,重点抽检了有空调装置的炭烧火锅店和烧烤店,合格单位数94家,单位合格率91.3%。对这些场所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对空气细菌总数、PM10、新风量等进行了抽检。
此次检查结果表明影剧院及商场超市的空气质量情况良好,炭烧火锅店和烧烤店的合格率相对较低。这些场所存在指标不合格主要是因为场所内送的新风量不够,机械通风和空调装置的叶扇未按要求定时清洗消毒,导致相关指标达不到卫生标准。
通过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场所未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未配备专(兼)职吸烟劝阻员等。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了整改监督意见书,要求这些公共场所配备相应的机械通风装置,完善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保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形成经营者围绕卫生等级的竞争趋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娱乐休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