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组织开展《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全省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省人大拟制定《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按照立法程序,省人大教科文卫组织成立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毛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秦海涛、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何文贵、省政府法制办调研员王冠军、省卫生计生委法规处副处长肖永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崔会利和省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王文组成卫生立法调研组,于2014年12月3-10日前往北京、贵州、海南三省市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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