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市场监督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制定的《“蓝盾一号行动 放心就医 蓝盾护航”—2014年辽宁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盘锦市卫生监督所集中优势监督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蓝盾”一号专项行动。
4月24日,盘锦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专题培训会议部署工作,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并要求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方案。还要求各级监督机构对专项行动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工作重点和存在的问题,采取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工作督查与案件督办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合等方式,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期间,监督员先后开展了市直医疗单位、民营及医学美容、个体诊所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57户次,各大药房48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159份。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13家,立案处罚13家,罚款23000元,没收非法所得6515元,没收医疗器械20件、药品10箱;查处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18家,罚款54500元;查处超出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6家,罚款12500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实施终止妊娠手术1家;受理举报13起、结案13 起,有效地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
为警示非法行医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盘锦市卫生监督所集中销毁了一批依法没收的非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各种违法行医行为及非法医疗广告已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市场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净化,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举报投诉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