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之一,11月上旬,陕西省对部分市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能力进行督导检查时看到部分市县(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本辖区现状的医疗废物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督导组对此给予了进一步指导和充分肯定。咸阳市武功县和铜川市各区设立了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机构,对集中处置未覆盖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市集中处置单位,安康市依托县、镇医疗机构,分区域建立若干个规范化医疗废物暂存间(点),收集暂存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形成了“村收集、镇暂存、市转运处置”的模式,并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登记、年度校验审核的必备内容,实行强制管理,目前,汉江沿岸、国、省道沿线等地处交通便利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已全部纳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覆盖面的扩大,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也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