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关于加强201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商场、影剧院量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资阳市卫生局下达的2014年工作目标任务,资阳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在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工作指标。
全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通过加强领导,组织健全;加强培训,统一认识;广泛宣传,提高意识;严格评审,公开透明;加强督查,严格标准;效果评估,社会公示等一系列措施保障了目标任务的完成。截止11月中旬,全市共有应该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游泳场所四类公共场所共计1560家,按照《关于加强201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商场、影剧院量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取得卫生许可的1559家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其中:住宿业471家,实施量化471家,实施率为100%;美容美发业1018家,实施量化1018家,实施率100%;沐浴业60家,实施量化60家,实施率100%;游泳场所10家,实施量化10家,实施率100%。共评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29个、B级单位196个,C级单位1213个。
下一步资阳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广泛宣传活动,寓宣传教育于监督之中,帮助、教育业主和群众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继续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贯穿于行政许可、日常监督、许可证复核等各项监督工作中,且将该项工作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目标考核任务,并要求继续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契机,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守法意识,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