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内容,贵州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全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任务。
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2014年全省放射诊疗机构1644 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 1397家,持证率为84.98 %。其中开展放射治疗工作12家、核医学11家、介入放射学31家、X射线影像诊断1511家。全省应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748家,实际开展394家;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574家,实际开展299家。全省应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数4468人,持证3529人,持证率为78.98%;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实监测3982人,监测率为89.12%;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应体检4648人,实体检3789人,体检率81.51%。全省放射诊疗设备状态应检测2180台,实测1135台,检测率为52.06%;放射诊疗场所应测2092台,实测1389台,检测率为66.39%;稳定性能检测率14.6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情况。全省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7家,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3家;取得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2家,具有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资质16家。被检查单位的人员、设备基本符合要求,质量控制体系运行基本正常。通过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17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无违法行为。
放射诊疗机构查处情况。按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结合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全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1670户次,查出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258户次、超出批准范围或擅自变更24户次、建设项目未经卫生审查95户次、未按规定进行检测459户次、未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365户次。对有违法行为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警告363户次,立案查处452家,罚款共计436.66万元。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放射诊疗机构法律意识不强,责任意识差,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措施不到位。二是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全省放射诊疗机构需要。三是基层放射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专项装备。
下一步工作及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放射诊疗机构和放射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放射诊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全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外省甲级资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本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大对放射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设备投入,不断提高放射卫生监督水平。四是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执业行为,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