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完成2014年涉水产品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要求,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开展涉水产品监督检查,现已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期间,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主要负责对省内生产、销售或使用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饮水机、活性炭和超滤膜滤芯、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的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查。共检查了40家单位,抽查产品32个;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现制售饮水自动售水机监督抽检工作,现场监督检查了近千处自动售水机,抽检174处售水机水样。在完成“计划”规定任务的同时,各地还组织了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活动,全省累计检查输配水管材生产单位97家,经销单位212家,饮水机经销单位202家,活性炭及超滤膜滤芯经销单位46家,化学处理剂生产单位7家,水质处理器经销单位205家。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生产及经销单位下达监督意见,对于问题严重的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监督检查,加大了全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事后的监管力度,避免了工作流于形式,维护了群众的健康利益,也保障了涉水产品市场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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