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防止传染病流行。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按照《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渝卫监督〔2014〕16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高度重视此次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于4月28-29日组织召开了“2014年重庆市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做出了统筹安排,为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计划,重庆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开展了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场所、人工游泳池、商场(超市)、影剧院、饭馆(餐厅)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抽检;并对集中式供水水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水样进行了现场检测。此次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969户,罚款179户,罚款金额23.92万元;监督检查供水单位1055户,罚款125户,罚款金额14.623万元。
接下来,将大力督导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加强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应用,充分发挥快检设备的优势。同时,进一步在全市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示制度,并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提高公众对公共卫生安全的关注度,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