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证放射诊疗质量,维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23号)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陕卫监发〔2014〕134号)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对全省医疗辐射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2014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已顺利完成,汇总数据统计、审核后已按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中心。

  目前,共有各类放射诊疗机构1503家,1389 家持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总持证率92.4%。其中开展放射治疗的25家、开展核医学诊疗项目的17家,开展介入放射学的60家,开展χ射线影像诊断的1503家。在这些医疗机构中共有大型医用设备447台,其中医用加速器30台、伽马刀1台、陀螺刀1台、MM50电子回旋加速器1台、PET-CT 3台、SPECT 15台、CT机341台、DSA 53台、用于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回旋加速器2台。据上报资料统计,我省各级放射诊疗机构有放射工作人员7430人,有6931人取得了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为9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实监测人数6731人,监测率91%;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应体检7219人,实体检6469人,体检率90%。今年全省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建设项目共177个。其中建设项目预评价72个,竣工验收105个,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0%。

  现共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1家,其中取得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的单位5家,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资质的3家。11家技术服务机构中,有9家机构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资质。这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设备基本符合卫生部和陕西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在申请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从全省监督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对放射卫生工作比较重视,能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放射诊疗单位对放射性职业危害重视不够;二是放射诊疗许可率和放射诊疗场所设备的防护性能检测率有待提高;三是放射诊疗过程中受检者防护未得到有效落实等。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行政部门对其中231户次予以警告,65户次予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9万元)。

  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对放射卫生监管工作投入力度,理顺放射诊疗监管渠道,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规范的监测和有效的监督,力争使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等方面的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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