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省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陕卫监发〔2014〕147号)要求,从2014年4月到10月底,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24275家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预防接种等内容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医疗机构都能够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基本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在重点监督检查中,但也发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未分类,暂存时间超过时限,医疗废物临时贮存设施(暂存点)不符合规定,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等;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共查处案件1372件,罚款76.24万元。

    全省各地市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做了详细总结,及时上传了相关数据,省卫生监督所认真汇总上报了全省工作情况。在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任务,为今后进一步提高全省传染病防治水平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