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维护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江西省《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江西省卫生和计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4〕22号文件),全省各地卫生监督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435人次,卫生监督协管员2372 人次,出动车辆1343台次,重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高级中学教学环境卫生及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农村寄宿制学校1130所,其中小学459所,中学661所,检查高级中学教学环境卫生学校532所、对174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随着经济发展、卫生监督力量加强以及学校的重视,学校的教学环境及条件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也发现以下问题: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情况不容乐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乡镇或村小学在硬件投入、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通过检查,督促学校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确定了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学校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使学校整体卫生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学校卫生监督的检查力度,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加大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保障校园的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