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健康权益,切实落实江西省卫计委印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赣卫监督字〔2014〕17号)文件精神,全省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在对全省6377多所学校检查过程中,主要检查了教学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饮用水卫生等卫生安全情况。从检查结果分析,学校的教学环境及条件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检查也反映出教学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饮用水卫生等方面仍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卫生工作学校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督促学校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使学校整体卫生管理水平有了提高。同时,各级卫生部门将检查情况分别向当地教育部门和政府进行了通报或报告。
下一步将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沟通,要提升双方联系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