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监督所依法监督强化省直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2014年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计划要求,山西省卫生监督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对省直管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全年共监督检查省直管医疗机构37家(其中34家正常执业,2家歇业,1家注销),制作卫生监督执法文书34份,监督覆盖率达100%,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家医疗机构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000元。

  检查中,重点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情况、临床用血管理、母婴保健服务技术执业情况、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执业情况、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执业情况和医疗广告等八方面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医生、护士、母婴保健服务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00余人,99.8%持有相应资质。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使用医师跨专业从事诊疗工作、未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规定等问题。

  山西省卫计委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有效消除了省直管单位的医疗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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