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儿童及青少年群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23号)文件要求,陕西省于2014年4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的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内容较往年有较大调整,陕西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围绕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和中小学教学环境等重点内容,结合学校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今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全省重点监督检查中小学教学环境卫生4556所,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8246所,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7646所,分别占辖区学校总数的54.7%、63.0%和58.4%。此外,今年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实际,将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纳入2014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2949家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2741家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出具执法文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部分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跟进督导,督促学校加强学校卫生管理、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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