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 促进法规有效落实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配合做好2014年北京市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的工作,根据《北京市2014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要求,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4〕50号),市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于2014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开展了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监督检查预防接种单位436户,其中三级医院16户,二级医院29户,一级医院243户,其他医疗机构132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户;监督检查临时接种场所共计422户,其中中小学校308户,养老机构2户,其他临时接种场所92户。检查总体情况良好。设有预防接种单位的420家医疗机构及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具有合法资质,接种人员均持有上岗证;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均能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并能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进货渠道均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对购进、使用的疫苗均进行了索证;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能按照使用计划分发疫苗到下级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所有接种单位均建立并保存了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302家医疗机构及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能做到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和报告。检查结果显示多数接种单位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17家接种单位的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个别接种单位还存在疫苗存放标识不清晰、标签不统一、接种场所环境不够整洁等情况。卫生监督员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接种单位,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本次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还特别针对开展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的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养老机构等临时接种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422家临时接种场所均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验收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北京市2011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1〕96号)中关于流感疫苗预防接种临时接种场所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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