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四届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换届暨学术交流会在长...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4年11月13日,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四届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换届暨学术交流会在长春市召开,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长春市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延边大学及市州、相关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共5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秘书长曲莉主持,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省预防医学会会长曲日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闫闯,省预防医学会常务副会长、省疾控中心主任范明,省预防医学会副会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所长?森林出席会议。

  曲日胜会长代表吉林省预防医学会和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向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及全体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及医药卫生领域人员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学会专业优势,进一步调动省内广大卫生法学教学、研究、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作用,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同全国各地卫生法学专业社团的联系,紧密合作,共同开展卫生法学理论研究,提高卫生法学的教育培训;三是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新一届委员要从卫生法学学科建设和实践应用角度把这项工作做好,更好地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更好地开展卫生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全省人民,为繁荣吉林省医药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努力工作。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森林副会长代表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三届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作的《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三届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曲莉秘书长所作的《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四届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换届筹备和会员资格审核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四届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秘书、委员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四届卫生法学专业委员会领导机构,?森林担任主任委员,杨淑娟、靳曙光、张文斌担任副主任委员,赵波等16人为常务委员,王立群为秘书。 新当选主任委员?森林表示将不辜负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的希望和信任,履行职责,通过召开学术会议、开展技术咨询、指导、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促进学会更快更好向前发展,希望全体委员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共同努力,不断进取,为提高我省卫生法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期间开展了学术交流,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事法学教研室主任杨淑娟教授作了“行政诉讼相关证据”专题报告。(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