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广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贯彻实施,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行为, 2014年11月10日,广西卫生计生委在南宁举办了2014年全区职业卫生工作培训班。来自全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监督、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机构200多人参加了培训。
本期职业卫生工作培训班要求全区卫生计生政管理部门、卫生监督、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机构有关人员一同参加,目的就是要从行政、监督与服务三个环节,统一全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了解当前机构改革与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内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明确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与要求,协调全区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进度,确保广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贯彻实施。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刘莉处长在开班致辞中,总结了全区职业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了目前全区职业卫生服务的形势和任务,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服务机构的培育,适应全区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二是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树立职业卫生服务的法律意识、责任风险意识;三是加快推进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建立,完善区、市两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构架;四是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的有关专家分别就职业卫生服务的法律适用与责任风险、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制、职业病诊断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讲授。
参会的学员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明确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法规体系中的责任、全区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和今后职业卫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对协调和促进职业防治工作中的卫生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服务的工作关系,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抵御责任风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