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事后监管,按照《2014年浙江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近期,组织对全省11个市及义乌市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督导,共现场督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2家。
本次督导工作的重点是在各地前期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督导,即对擅自改变卫生许可条件、或迁址未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或管理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的企业限期整改情况的核查。
督导发现,各地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清理、分类、整顿后,大部分生产企业按照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监督意见做出了相应的改进并基本符合要求。对虽已改进但仍然不能符合规范要求的少数企业将进一步作出处理。
今年是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年。我省将通过清理整顿,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保证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