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组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提升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2014年安徽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关于开展2014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领导下,对 22家省直医疗机构和28家市级三级综合医院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历时近2个月,检查人员分4组赴16个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计划生育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内容涉及医疗机构依法执法、传染病管理和放射卫生管理等方面。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被检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此外,对市级三级综合性医院的监督检查采取省、市联合检查的形式,有助于提升市级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权威性。

  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并纳入今后监督重点,促使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改正,对各医疗机构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予以表彰、宣传,积极引导各医疗机构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对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医疗机构或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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