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出台了《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制度》,是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加强和提高新闻舆情应对能力、工作管理规范化又一新举措。
《制度》明确了五方面内容:一是责任分工。接受媒体采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专门部门负责接待,熟悉情况的部门负责接受采访。二是安排采访的程序要求。既要方便媒体记者来访,也要有利省局接受采访,相得益彰。三是接受采访注意事项。经批准接受采访的职工,要认真负责面对媒体,及时回应记者来访,不能推诿躲避,杜绝简单粗暴对待记者采访。四是遵守规定有序采访。媒体来访要遵守省局的规章制度,录音、录像、摄影及复制材料须经同意批准。五是违反规定的责任事项。不按制度采访、受访,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该《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工作,建立了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对规范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促进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与媒体良性互动,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