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了解掌握各地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10月13-16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学校卫生处对保定、廊坊、沧州三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了各市关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对华北电力学院(保定校区)、保定市二中等6所城区学校和徐水县综合高中、漕河镇3所农村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以及农村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情况等。监督检查发现,被检查学校基本上都设立了医务室或保健室,并配备了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有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勤记录,有专人负责疫情上报,城区学校生活饮用水大部分采用市政供水,部分采用二次供水,水源卫生防护和消毒设施基本合格,学校教学环境不断改善,全部使用可调式课桌椅,课桌椅照度、黑板照度基本达到卫生要求。同时对存在的部分农村学校自备水水源卫生防护和消毒设施不到位、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开展综合监督评价不符合要求、城市中小学班容量普遍超标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推动了全省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