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计生部门完成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工作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网络广告市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14年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14〕68号)。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区县(经开区)卫生计生部门按照职责,结合重庆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工作。 

  2014年4月10日至8月31日,全市39个区县(经开区)卫生计生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等规定,加强对利用互联网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以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对利用综合网站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利用自设网站发布虚假信息的医疗机构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卫生计生部门及监督机构结合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出动卫执法人员795人次,对343家医疗机构及消毒企业利用互联网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的34家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接到投诉举报10起,对4家未取得互联网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资格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医疗机构移送市通信管理部门进行查处。通过此次行动成效显著,有力打击了虚假违法广告,有效净化了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市场。(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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