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布1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全面...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332号)及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 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渝卫办疾控发〔2014〕18号)的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保鲜花椒》等1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已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审定、征求意见、标准修改、报批等各项工作,将于2014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自2012年重庆市启动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以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处积极开展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对比,赴各区县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现场调研,组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讨,根据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原则的要求,截止目前已废止21项与国家标准重复的地方标准,3项食品地方标准不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

  除以上废止及不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的食品地方标准外,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对原市质监局及市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其他食品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整合为此次公告的1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标志着重庆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推动了全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有序的发展。(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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