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卫生监督局启用现场执法记录仪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阳光、透明、公正执法,河北省承德市卫生监督局于近期正式启用现场执法记录仪。

  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启用是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工作的新举措。现场执法记录仪具有录像、照相、录音等功能的便携式设备,能够对执法办案过程的现场情况进行动态、静态的数字化记录,起到保存和固定证据的作用。当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遭受质疑时,能公正、真实地再现执法现场情况。一方面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起到规范、约束作用,同时震慑违法者,形成“双刃剑”。另一方面可以维护当事人、卫生执法人员“双方”合法权益。

  为规范现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承德市卫生监督局制定了《卫生监督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并进行了全员培训。要求卫生监督员在开展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执法行为时统一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现场进行记录,在进入检查现场时,对监管相对人使用规范用语进行事先告知:“我们是承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监督员,XXX、XXX,现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为规范执法记录数据的使用,按照科室、执法记录仪编号进行分类存储,建立数据档案,并设置调取查阅权限,统一规范管理执法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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