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学校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内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安全隐患, 2014年9月17日?26日市卫生监督所与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就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先后在全市16个辖区内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开展,共计67所学校(其中包含市直属校15所)。其中中学26所,小学19所,幼儿园18所,一贯制学校2所,特教学校2所。

  专项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领导能够重视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安全工作,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明确岗位职责,能够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但是仍发现有部分单位存在操作间现场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储存存在生熟交叉污染、保洁设施未进行密闭、消毒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二次更衣间等问题。绝大多数学校、托幼机构在使用净水设备、储水设备等涉水产品时,存在不能出示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问题。尤其是提供净化后的直饮水和纯净水单位,不能提供有效的水质检验报告。更换滤芯和日常清洗消毒记录不规范,饮水间存在污染源等问题。市卫生监督所检查组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区县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其针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跟踪整改效果,及时有效预防学校、托幼机构餐饮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发生。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卫生监督所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组织指导学校整改存在的问题。继续强化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饮用水管理员的管理和培训,强化学校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普及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微杜渐,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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